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举办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15:2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规定,关于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的要求,按照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的统一安排,结合学院实际,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学院党委决定于三月份举办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为重要内容,以《到党旗下集合》(大学生党课读本)为主要教材,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通过学习,使每位学员加深对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纲领路线、根本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的认识,增强党性原则,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是各方面表现较好的教职工和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被党支部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确定参加培训对象时要根据本支部的党员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同时,做好培训对象的参训前动员工作,确保参加培训对象能按时听课、考试。

三、报名方式

1、由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条件,严格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推荐工作,统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登记表》。3月2日前将登记表的纸版交学院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报送地址:ysdwldb@126.com, 以便汇总上报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为加强党校各项培训工作的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确定组织委员为党校此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总负责人,另确定若干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习小组的组长(建议15人左右设一个组),组长名单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登记表》一并上报,以便统一管理。另外,已搬迁至龙泉校区的2009级参训学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在名单上注明,便于管理。

四、经费收取方式

代收参训学员每人25元的培训费用,用于支付教材资料费、证书费等,各支部收齐后随培训对象名单一并上交党委组织部。

五、培训时间及培训课程安排

培训时间: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4月30日。

培训班教学日程表随后下发。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